“弘扬法治精神,助力依法治国。”2018年5月26日上午,“政府法律服务律师实务基础”培训在德和衡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举行,主讲人为牟驰主任。这是本所在2018年度举办的第三场法律实务分享讲座。
2016年6月16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》,将“2017年底前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,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,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”作为目标任务,并明确要求“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,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、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,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”。2018年《宪法修正案》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“健全社会主义法制”修改为“健全社会主义法治”。这说明,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到了一个实质性进展的阶段,律师作为法律从业者的重要力量,将在重大行政决策、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着积极作用。因此,提高行政法律实务的执业能力,是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。
在讲座中,牟驰主任从行政法律体系、《行政许可法》要点、《行政处罚法》要点、《行政强制法》要点、《行政复议法》要点、《国家赔偿法》要点、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点、《行政诉讼法》要点等方面介绍了行政法及其部门法律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运用。牟主任认为,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,既需要有系统而扎实的行政法理论及实务基础,也需要培养行政法律思维。律师应发挥专业所长,对政府行为进行法律分析,预判法律风险,辅助政府合法行政,合理行政,同时避免法律风险。对于想要从事政府法律服务的律师而言,熟悉行政法律法规、了解政府行政执法工作、准确把握法院审理流程和标准是必不可少的执业能力与素质。
在中国日益走向法治强国的今天,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,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律师需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与能力,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,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!